关于2019年境外推介洽谈活动候选综合代理服务自行公开采购公告
各相关单位:
宝安区经济促进局2019年境外经贸交流活动承办工作项目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面对社会公开征集2019年境外经贸交流活动候选承办单位。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2019年境外经贸交流活动承办工作项目;
2.项目内容:2019年境外经贸交流活动承办工作;
3.服务时间:一年。
二、投标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营业执照有项目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商务要求
1.投标单位近三年有进行过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同类服务(须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2. 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自有员工)2人以上,且具备英语或德语等相当于6级以上的外语水平;
3.有境外项目资源;
4.投标单位在境外有长期合作机构,与境外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建立合作联系。
5.可提供原始***。
四、申请资料
投标单位按照本公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相关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证明书、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请投标人在报名资料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及受委托人名字及联系方式。
五、征集时间及地点
请将投标材料封装在信封内,加盖骑缝章,于2019年2月27日(星期三)18:00前递交到宝安区经济促进局(地址:宝安区新安三路海关大厦7楼707,联系人:曾***,联系电话:27848227)。逾期递交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经济促进局2019年境外经贸交流活动承办工作项目
深圳市宝安区经济促进局
2019年2月18日
***:
初步评分表.doc
招标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