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冯琼珍辞职请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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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7日发表
(2015年11月27日深圳市南山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冯琼珍的辞职请求,2015年11月27日深圳市南山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经审议,决定接受冯琼珍辞去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南山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南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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