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正式启动
冯韶慧市长与各县(市、区)和廊坊开发区签订责任书 辛绍杰主持 吕爱英通报情况
7月18日,我市召开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国家示范区创建任务,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扎实有效推进示范区建设,为打造文化体验城市名片、建设文化强市奠定坚实基础。
市长冯韶慧出席会议并与各县(市、区)及廊坊开发区签订《廊坊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县(市、区)人民政府创建工作责任书》。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辛绍杰主持会议,副市长吕爱英通报我市申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有关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我市将利用一年多的时间,全面完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中的各项工作任务,力争主要发展指标领先中部、看齐东部,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具有廊坊特色、在中部地区具有示范作用、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广覆盖、高效能、可持续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成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具体包括强力推进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组织保障;政策、资金支持,人才、技术保障;落实服务评估和工作要求五方面任务,涉及加强市(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建设,开展面向农村、服务基层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基本文化服务权益,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供给等30项内容。
冯韶慧指出,我市成功获得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这必将成为推动我市文化繁荣发展的难得机遇和重要载体。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快推进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按照示范区创建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加大在公共文化设施、服务供给、组织支撑、资金技术和人才保障、公共文化评估等方面的建设力度,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切实提高公共文化的普及和服务水平。
冯韶慧强调,公共文化是基本民生,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是各级政府应尽的职责。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完成示范区创建任务。要迅速分解创建目标,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约束有力的创建指标体系,把工作任务和创建目标及时分解落实到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快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同时要整合资源、共建共享。要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确保示范区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要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资金投入到位、督导落实到位,确保2015年9月顺利通过国家验收,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典型、探索经验,为廊坊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谱写新的篇章。
辛绍杰指出,示范区创建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和廊坊开发区都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狠抓工作落实,全面系统地开展创建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创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