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特别报道区检察院工作报告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新期待
在2月26日举行的区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上,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捷代表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记者获悉,去年,区检察院着力打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财产性犯罪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全年审查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475件2167人,提起公诉1654件2280人。
报告介绍,2015年,区检察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11件,对侦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8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依法不批准逮捕369人,对不符合起诉条件和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起诉173人。
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职责方面,立案查办涉嫌贪污贿赂等案件21件25人,涉嫌渎职案件1件2人。查办了某路灯所所长梁某某等人涉嫌贿赂、某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林某某等人涉嫌滥用职权等案件。其中,2015年3月,立案侦查的深圳新光实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梁某某涉嫌贪污案入选广东省检察机关2014年查办的国企贪腐八大典型案例。
值得肯定的是,区检察院在强化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服务南山自主创新战略方面也取得突出成绩。全年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52人,提起公诉32人。区检察院办理的刘根武等6人假冒注册商标案被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评为2014-2015年度知识产权保护最佳案例。区检察院还坚持专业化办案与服务相结合,检察官结合案件办理,走访区内多家高新企业,倾听企业诉求,研究解决问题,为企业知识产权的刑事法律保护提供对策和指引。
区检察院2016年工作思路为: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将按照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主要工作包括,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程序监督与实体监督相结合,确保办案质量;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等。
(本报记者 张云峰 邬双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