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实创新全力推进粤港澳应急管理合作
来源:省应急办网站
2011年,根据省政府《印发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1年重点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103号)和省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分工方案和实施〈粤澳合作框架协议〉2011年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1〕23号)要求,省政府应急办不断拓展粤港澳应急管理合作的内涵与外延,不断提升跨区域突发事件协同处置能力,促进了区域内应急管理合作水平的整体提升。根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主管的国内唯一权威应急管理杂志——《中国应急管理》2011年第3期约稿刊登《先行先试 全力打造应急管理“广东模式”》专题文章,介绍我省推进应急管理区域合作特别是粤港澳应急管理区域合作有关做法。国家行政学院举办国家部(委、办)厅(局)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专题研讨班,专门邀请我省专题介绍开展应急管理区域合作特别是粤港澳应急管理区域合作的经验和做法。德国内政部、德国国际合作机构有关负责人组成的德国政府应急管理考察团到我省考察中德灾害风险管理项目重要子项目——广东省地方政府公共风险治理与预案优化试点项目合作进展情况,指出省政府应急办在推动粤港、粤澳应急管理合作等应急管理区域合作方面积累的经验值得学习和推广。加拿大政府应急管理考察团专门到我省考察交流粤港、粤澳应急管理合作等区域应急合作经验,并邀请到加拿大作专题介绍。
一、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联动机制
省政府应急办认真履行粤港、粤澳应急管理合作联动机制专责小组粤方组长职责,积极与港方、澳方沟通联系,加强粤方小组成员单位的统筹协调,共同推进粤港、粤澳应急管理联动机制。6月24日,粤港应急管理联动机制专责小组第三次会议在东莞市召开。粤港双方就突发环境事件信息通报、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绿色通道”、深圳大运会气象合作等方面进行了磋商,并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背景下如何进一步提升粤港应急管理合作水平进行了探讨。6月28日,粤澳应急管理联动机制专责小组第三次会议在广州市召开。粤澳双方就贯彻落实《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措施、设立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绿色通道”、建立港珠澳大桥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磋商,达成了广泛的一致。
二、进一步健全信息通报与共享机制
9月15日、11月24日,粤港、粤澳突发事件通报机制及信息共享专题工作小组第三次会议先后在广州市召开。会议商讨了粤港、粤澳双方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建设方案、双方网站互设专栏、建立区域突发事件固定联系机制等相关问题,并就共同推进相关工作达成了广泛的共识。在专责小组框架下,省政府应急办积极协调粤港、粤澳突发事件通报机制及信息共享专题工作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在环境监测、水质监测、气象观测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合作交流,实现了相关信息的共享共用。省政府应急办网站在与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网页、澳门特区政府保安司网站开通超链接基础上,不断充实栏目内容,不断完善网站相关功能,确保粤港澳公众及时获悉有关突发事件信息。
三、进一步提升联合应急演练水平
省政府应急办积极协调专责小组下设的粤港、粤澳跨部门应急联合演练专题工作小组粤方小组加强与港方、澳方相关单位的沟通协商,着力探索通过大规模联合演练提高协同预防与应对跨区域突发事件能力。10月13日,在省政府应急办的指导下,省水利厅、澳门港务局牵头组织的粤澳供水应急联合演练在珠海市举行。联合演练特邀香港水务署有关负责人观摩。通过演练,粤澳双方进一步检验了粤澳供水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检验了双方应急联动机制,保障了对澳供水安全,提高了共同处置区域内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进一步提升区域突发事件联合处置能力
省政府应急办会同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澳门特区政府保安司,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加强合作沟通,共同研究建立粤港、粤澳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在协同处置突发事件时快速进入对方辖区的“绿色通道”。经过海关总署广东分署、香港海关、香港水警、澳门海关通力合作,粤港、粤澳已建立应急物资“绿色通道”应急联络机制,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物资可通过应急通道实现快速通关。鉴于人员快速通关问题相对比较复杂,省政府应急办正抓紧协调有关单位进行调研,尽快解决应急救援队伍快速通关问题。
五、进一步推动应急平台互联互通
省政府应急办用“倒计时”的办法,日夜奋战,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了省应急平台于2010年11月10日正式启用,专门预留了与香港、澳门应急平台互联互通的端口。目前,粤港、粤澳技术人员正积极沟通研究,协商粤港、粤澳双方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建设方案设计和时间安排。
2012年,省政府应急办将继续按照《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等有关要求,务实推进,开拓创新,全力完善应急管理合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跨区域突发事件联动机制;抓紧研究解决香港飞行服务队在我省沿海机场降落与加油问题;加快推进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快速通关“绿色通道”;进一步加强预警信息发布技术交流;推进应急平台互联互通;积极开展联合应急演练,不断开创粤港澳应急管理合作新局面,再创粤港澳应急管理合作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