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印发深圳市2014年省万家企业(工商类)节能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经贸信息电资字〔2015〕25号
各区经促局、新区经服局,各工商类省万家企业: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印发“十二五”广东省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2〕95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2014年度广东省万家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5〕134号)要求,我市2014年万家企业节能考核工作即日起全面启动。为了顺利推进考核工作,我委制定了《深圳市2014年省万家企业(工商类)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业类省监管国家万家企业(除妈湾电力)及商贸饭店类国家万家企业由我委组织考核及进行日常监管,其它工业类万家企业由所在区经促(经服)局组织考核及进行日常监管。深圳市纳入省万家企业名单详见《方案》***1(该名单省经信委已做最新调整)。
二、各工业类省监管国家万家企业及商贸饭店类国家万家企业需在1月31日前将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自查报告(电子版)分别报送至市节能检测评价中心(工业类)、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商贸饭店类),自查报告通过初审后即开展现场考核。由市节能检测评价中心统一汇总后在3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及综合评价报告报我委。
三、本年度节能考核加大了对企业电机能效提升工作实施情况的考核力度,请各区经促(经服)局高度重视。具体考核要求见《方案》***2。
四、各区经促局(新区经服局)应按照省、市考核工作方案要求尽快组织对所辖企业的考核,并于3月10日前将国家万家企业考核结果及综合评价报告、于4月10日前将其它工业类省万家企业考核结果及综合评价报告统一交市节能检测评价中心汇总后报我委。参考格式和节能量计算见《方案》***3、***4。
五、万家企业年度节能考核工作情况已经纳入区级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本年度考核关系到我市“十二五”节能目标最终结果,请各区经促局(新区经服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考核工作。
六、相关文件可在省经信委、市经贸信息委网站查阅。咨询电话:节能检测评价中心刘雄伟,电话:83785987、183****5776;通标公司张耀188****0668,朱斌斌,电话136****8106;市经贸信息委李民炬,电话:82107416。
特此通知。
***: 深圳市2014年省万家企业(工商类)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方案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