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期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按照《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福府办〔2014〕8号)和《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的有关规定,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期资助申报工作秉承公开透明、专业公正的原则,已完成申报受理、专家评审以及项目预算财务审核等工作,经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并报领导小组审批确认,拟对“交流·创新——福田社会组织互助发展计划”等51个项目予以资助。
现将拟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等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5年2月2日-2月8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公示内容予以监督,发现问题请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项目责任书,并办理拨款手续。对第三方提出异议的项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异议成立或申请机构不配合调查的,取消对该项目的资金扶持;对异议不成立的项目,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示。
联系人:杜女士/刘先生,电话:82918333-1716,邮箱:ftqsgw@szft.gov.cn
***: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期拟资助项目一览表
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