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召开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3月11日下午,宝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麦启锐,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新稳、邓桂洪、姜锦笑、梁敏华等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惠玲,区法院院长胡鹰、区检察院检察长叶鹏,不是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人大街道工委副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区审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投资管理公司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的相关议题。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宝安区2008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宝安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处理意见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加快宝安区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建议与加强宝安区交通建设和管理的建议作为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重点建议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区法院有关人事任免。
区审计局局长贺远东做了《宝安区2008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据悉,区审计局于2008年6月至12月派出审计组,对宝安区社会治安电子防控工程建设及管理、宝安客运中心建设及运营、宝安区2006年至2007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和使用、宝安区群星农贸市场服务中心2006年至2007年经营管理等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审计,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
区人大常委会将根据这次会议的审议情况,形成书面审议意见,报告区委,转交区政府。请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3个月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处理,落实整改。
宝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共收到代表议案以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共189件。其中,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50件,内容涉及交通管理、教育卫生、社区发展、道路建设等方面,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将这50件议案全部转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关于加快宝安区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建议(3件建议合并),与关于加强宝安区交通建设和管理的建议(8件建议合并)等两项代表意见比较集中、需要尽快解决的建议,作为宝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重点建议,交区政府重点办理。(来源:宝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