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公布珠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名称目录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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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各安全培训机构:
现将《关于公布<珠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名称目录清单>的通知》(珠发改价格〔2017〕8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精神严格贯彻执行,并将《通知》张贴在培训机构公布栏显眼位置,方便社会公众可以一目了然地了解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关于公布《珠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名称目录清单》的通知(珠发改价格〔2017〕83号)
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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