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御福酒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广州市南沙区御福酒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御福酒店的申请,南沙区环保局拟对广州市南沙区御福酒店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成情况
广州市南沙区御福酒店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南路东涌段173号,主要经营餐饮、娱乐(KTV)及旅业服务。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2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274.3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包括1栋3层建筑(一楼为厨房、二三楼为餐厅)和1栋10层建筑(一楼为停车场、二楼为餐厅、三至五楼为KTV、六至九楼为旅业、十楼为办公室)。项目员工80人,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不设中央空调系统,不设备用发电机。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客房和KTV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东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废水排放量为73000吨/年。餐厅厨房油烟经烟罩收集后通过静电油烟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天面排放。项目选用了低噪声型设备,采用隔音吸声降噪材料,做好了包厢的减振、隔音工作。项目批复文件齐全,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已办理排污口规范化手续。
(二)验收监测结果
1、工况
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期间运行正常,各工序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2、项目污水排放口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硫化物、LAS、总磷,各指标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3、项目油烟废气排放口的油烟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38-2001)的要求。
4、各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厂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4类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暂存场所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产生的废油脂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单位环保执行情况于2015年3月27日至4月2日在南沙区政府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南沙开发区环保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联系电话:020-39912150
Email:sgk12345@t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