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达州市民政局等6个部门关于印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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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1日发表
开江县民政局
关于转发《达州市民政局等6个部门关于印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和负面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达州市民政局、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达州市公安局、达州市司法局、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和负面清单的通知》(达市民发〔2021〕4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市民发(2021)4号.pdf
开江县民政局
2021年3月1 日
达市民发(2021)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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