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第1号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办公室
2013年-2015年留守儿童关爱资金
审计调查结果
(2016年6月26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威宁自治县”)审计局于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4月25日,对威宁自治县2013-2015年留守儿童关爱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调查威宁自治县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留守儿童关爱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中共毕节市委、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教育惠民行动、社会关爱行动、家庭温情行动”的通知》(毕委〔2012〕130号)及《毕节市财政局关于做好8%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威宁自治县财政局2013-2015年安排留守儿童关爱资金1222.24万元,其中:2013年452万元,2014年412万元,2015年358.24万元。威宁自治县教育局收到毕节市教育局留守儿童关爱资金28万元。
留守儿童关爱资金使用情况 2013-2015年威宁自治县教育部门收到县财政、市教育局留守儿童关爱资金1250.24万元,用于项目736个,其中:建设项目113个资金799.76万元,其他项目623个资金450.48万元。支出863.45万元,其中:县级留守儿童关爱资金支出863.45万元(学校附属工程建设等建设项目799.21万元,亲情电话等项目***.24 万元)。2015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386.79万元。
审计评价: 威宁自治县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反映,中共威宁自治县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威宁自治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监督方案》、《威宁自治县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开展了心理健康教育专项活动,建立了留守儿童台账。目前,已建成留守儿童之家478个,开通亲情电话559部。审计抽查141个项目,结果显示:10个建设项目已验收并交付使用;131个亲情电话等项目已投入使用。但在留守儿童关爱资金项目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需加以改进和不断完善。
二、审计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5年县级“留守儿童之家”项目未按时实施。2015年县级安排留守儿童关爱资金358.24万元,用于186个留守儿童之家项目,审计调查发现,项目至2016年1月才实施。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威宁自治县已查明导致项目未实施的原因是县财政局年初预算安排未指定用款单位,2015年12月明确由县教育局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