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图书馆图书物流项目招标公告
为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现广州市海珠区图书馆进行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的图书物流项目招标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方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图书馆图书物流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图书馆
联系人:曹***,联系电话:020-84203639
投诉受理机构:广州市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机关纪委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20-34269537
三、招标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39号南北广场四楼海珠区图书馆
四、项目概况:
海珠区图书馆的图书物流合同将于2020年10月到期,为顺利推进2020年至2021年的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完成总分馆全年日常开放所需的图书选配、数据调入、物流上架、图书整理等工作,提高图书馆服务效率,我馆拟继续通过购买图书物流服务的方式解决总分馆日常开放问题。
五、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3万
六、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招标需求及服务要求:
(一)招标需求:
项目购买服务内容包括分馆日常图书流通维护和直属分馆建设,投标方需在服务期限内按实际需求完成38个分馆每月的物流配送及流通维护工作,完成计划新建直属分馆6个。投标方需提供车辆、人员和图书数据调入、打包等专业设备。
海珠区图书馆总分馆一览表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范围:物流服务馆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40个服务馆点,还根据实际需要包括市、区级图书馆、区级学校流动服务点等之间的物流配送,只要实际物流次数不超过总物流次数即可。
2.服务内容
(1)总/分馆图书物流维护工作内容:
物流服务内容包括:图书选配、数据调入、图书打包、运输装卸、分拣分类、采集上架、整理排序、旧书剔除、设备配送、设备维护、材料配送等工作。
图书选配:按馆方要求查找、挑选符合标准的图书,保证新建分馆藏书覆盖读者人群广、新旧搭配合理。
数据调入:利用图书信息采集设备和图书馆中心管理系统对选配完成需配送的图书进行馆藏状态修改,馆藏地点修改至配送的图书馆点。
图书打包:利用包装纸及打包机器对馆藏状态已修改完成的图书进行打包,便于转移及运输。
运输装卸:打包好图书由物流服务人员进行转运、装车,运送至图书馆点。
分拣分类:对送达的图书进行入库、拆包、分类。
采集上架:对上架图书进行采集核对、定位,核对图书数据的完整性。
整理排序:根据馆方要求对在架图书进行分类整理、排序,保证图书查找的快捷、便利。
旧书剔除:对分馆残书、旧书等达到剔除标准的书籍进行剔除并打包交由海珠区图书馆处理。
设备配送:对分馆建设自助机设备、门禁设备、运输分拣箱等的配送。
设备维护:对设备资源进行巡检、测试、清洁维护,为自助机设备补充读者证,进行分馆状态监控等。
材料配送:提供海珠区图书馆与广州图书馆、各区馆、海珠区图书馆各分馆及服务点之间的文件、材料代送代收服务等。
(2)直属分馆建设内容:
直属分馆建设标准藏书量约为1.5万册,物流服务内容包括图书选配、数据调入、图书打包、运输装卸、分拣分类、采集上架、整理排序、旧书剔除等工作。【参照上面(1)总/分馆图书物流维护工作内容】
八、服务供应商要求:
(一)服务供应商必须建立图书馆物流管理和服务项目服务团队以及设置管理岗位(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两年以上图书物流服务经验),按海珠区图书馆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
1.服务人员应相对固定,且出车时按要求配置足够的人员。除司机以外人员均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驾照及学历证书扫描件;
2.必须对相关服务人员培训考核,经海珠区图书馆考核认可后方可上岗,服务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服务团队组建到位;
3.服务人员须服从海珠区图书馆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工作,接受海珠区图书馆管理,遵守图书馆工作纪律,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不相关的工作;
4.服务人员应行为规范、佩戴标示,服务主动、热情;服务供应商必须制定服务人员管理和考核制度,并及时与海珠区图书馆沟通,每季度进行服务人员考核并将情况通报海珠区图书馆;
5.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服务供应商须具备图书专业配送经验或图书物流服务项目业绩;具有图书仓储、管理与服务项目的业绩。
7.服务供应商需承担车辆、司机及服务人员的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具备抗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能承担在运输中造成的全额损失。供应商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保证基本服务。
(二)服务供应商配置厢式物流专用车2辆,服务人员至少6名。车辆载重不少于1.4吨或满载容量不低于2500册图书,乘员不少于3名/车。车辆一台提供日常物流维护服务,另一台及时响应分馆建设的物流配送;分馆集中建设时物流服务人员不得少于6人。
车辆安全及相关性能合格,专车专用,确保车辆稳定性;必须配备装卸工具(如推车、平板车等)、消防器材等必要的工具和设备;并提供足够的箱子运送图书,对图书进行必要的保护;根据海珠区图书馆提出的需求,免费提供分馆及服务点设备的卫生保洁、日常维护等所需的材料、设备。
(三)服务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海珠区图书馆相关规章制度,根据海珠区图书馆对图书配送、使用及管理要求,在确定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制定相关物流制度,如物流作业记录表、图书交接记录表、配送操作流程、物流服务制度等,确保图书资源在物流配送过程中的规范和安全。严格按照海珠区图书馆提出的工作路线、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及要求在各图书馆开馆时间内进行图书运送工作,确保图书物流的安全、规范以及图书资产的清晰、准确。
(四)服务供应商必须全年具备按照海珠区图书馆提出的要求进行图书运送的能力(包括周末、春节及其他节假日),每周可提供服务时间不少于六天;必须确保不会因广州市限牌、限外等政策因素而影响物流服务的提供。
(五)服务供应商须与各图书馆点建立良好、通畅的信息沟通机制,如在服务实施及任务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非正常状况发生,需及时告知海珠区图书馆,协同海珠区图书馆与各馆点进行联系及协商处理,确保图书按时运送到达。
(六)服务供应商需承担车辆、司机及服务人员的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社保等社会保险。服务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
服务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七)服务供应商服务期限结束十五天内,必须向海珠区图书馆提交通借通还物流管理和服务项目专项分析报告。
九、项目监管相关要求:
(一)海珠区图书馆有权对服务供应商的运营及用工状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监督服务供应商合法经营、合法用工,如发现服务供应商出现违法行为的,图书馆有权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具体情况。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的,图书馆将依法终止服务委托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服务供应商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二)海珠区图书馆将定期对图书物流配送及书库管理服务进行综合考核,如达不到上述服务要求的,海珠区图书馆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罚包括:1.要求限期调整和替换相应责任人员;2.以物流配送费用每次的价格为基准实施一定额度的经济处罚,最低比例为10%。情况严重的可终止委托物流配送服务管理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服务供应商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三)由于服务供应商服务人员操作不当、疏忽或遗漏所造成的图书财产的破损、污损、丢失等,按海珠区图书馆相关图书管理制度进行赔偿处理。处理办法依照《海珠区图书馆文献管理规则》中文献污损、遗失的相关条文规定。
(四)由于服务供应商服务人员操作不当、疏忽或遗漏所造成的图书馆设备故障,由中标供应商按实际产生的故障维修费用进行赔偿(如中标供应商不支付故障维修费用,海珠区图书馆有权在物流配送费用直接抵扣)。
十、报名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必须具备货运资质的车辆(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行驶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至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相关部门处罚,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投标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最新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五)投标人须具备相关项目服务经验和服务保障能力,在以往两年内曾承接与本项目类似的图书仓储配送物流服务项目(单项合同业绩不低于60万,图书配送网点不低于10个。提供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六)投标人项目团队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服务经验(提供不低于6人的市级公共图书馆培训上岗证明,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项目部等)的报名。
(八)企业法人、股东有相同人员或业务关联关系的各供应商不能同时投标。
十一、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招标公告公示期(含本日):2020年9月21日至9月2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20年9月23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20年9月25日
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节假日不办理。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少于3家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二、报名及递交资料地点:
海珠区图书馆宝岗馆协作协调部(海珠区宝岗路39号南北广场四楼海珠区图书馆)
十三、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中标原则:
在相同工作量、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取低价者为中标单位。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表述的有效期应不少于100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图书馆协作协调部,电话: 020-84203639,地址:海珠区宝岗路39号南北广场四楼海珠区图书馆。
十七、开标地点: 海珠区少年儿童图书馆会议室(海珠区滨江东路樱花街18号二楼)
十八、本公告在海珠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aizhu.gov.cn)的“通知公告”栏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海珠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海珠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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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2.项目报价响应表
海珠区图书馆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