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10万套户外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四川达冠家具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10万套户外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年产10万套户外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技术评审会专家组意见。项目位于达州市通川区东岳新型工业聚集区。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租用四川卓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闲置厂房4098㎡,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成型车间、焊接车间、编藤车间、平车车间、包装车间等(喷塑外委加工),主要生产户外椅子、桌子、茶几、柜子等户外家具,形成年产 10 万套户外家具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经达州市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同意(川投资备【2020-511702-21-03-513635】FGQB-0167号),取得了达州市通川区东岳片区项目建设指挥部批准入驻证明。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相关环保设施建设,保证环保资金投入到位,环保设施建设到位。
2.强化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缓废水、废渣、噪声、扬尘对周边的影响,避免扰民及环境纠纷。
3.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房现有预处理池处理后,拉运至通川区东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置。营运期生产废水采用吸粪车定期拉运至通川区东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置,待东岳新型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成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4.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加强来往车辆管理,密闭运输,设置冲洗台,洒水抑尘,封闭施工。营运期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5.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期合理布局,禁止夜间施工,进出车辆限速禁鸣,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2011)要求。营运期加强管理,合理布局,严禁夜间生产,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定期进行设备维护,高噪声设备单独设置隔声房。
6.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包装材料临时堆放收集后,外售于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营运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固态金属屑粉尘等经收集后外售于废品回收公司;焊烟粉尘收集后出售给其他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东岳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7.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营运期加强日常环境保护管理,防止危险品泄漏;按照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可靠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8.建设及营运期涉及其它相关环境问题,请建设及营运单位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和技术评审意见落实。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善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相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同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项目,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五、项目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该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