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强力推进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
按照国家财政部、监察部、***纠风办、审计总署《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和全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邻水县人民政府第一时间召开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对全县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
一是高度重视。成立了高规格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强有力的工作机构。为了确保专项清查工作高质量、高标准,按期完成任务,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长尹黎明为组长的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局长张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清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牵头工作。
二是周密部署。认真制定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财政部财农全县专项资金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三是宣传引导。为了确保专项清查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全县召开了两次动员会和一次培训会。
四是督察督导。自查自纠阶段县政府组建以县监察局牵头、县纠风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参加的督察督导工作组三个,对各乡镇、各部门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巡回督察督导,对自查自纠工作领导不重视,行动缓慢的在全县通报批评。
五是强化巡查。对全县所有乡镇和相关部门进行拉网式检查,专项清查领导小组将从成员单位抽调60人精干力量组成15个重点检查小组,对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检查。
六是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对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坚决按照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县严格的财务公开制度,并逗硬执行;所有对农民直接补贴资金一律通过“一折通”直接兑现到户,不准任何单位以任何理由发放现金;强化乡镇财政队伍建设,乡镇财政工作人员的变动,乡镇党委政府必须书面报经县财政局同意后,方可变动,充分发挥乡镇财政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作用;监察、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县财政局 袁明利 贺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