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广东省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企业参展项目的通知
揭市商务〔2015〕14号
关于申报2014年广东省出口企业
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企业参展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4年广东省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企业参展项目的通知》(粤商务贸函字〔2015〕 号)及《关于做好2014年广东省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字〔2014〕8号),现就企业参展项目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对企业在2014年8月-12月期间参加境内外国际展项目展位费给予支持(企业申报条件、支持标准等按照粤商务贸字[2014]8号文规定执行)。
二、企业申报时间
申报日期为2015年2月3日—2015年2月17日
三、申报材料:
(一)《2014广东省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项目企业注册登记表》及《2014年度广东省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原件);
(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三)与境内(外)组展方签定的展位数量合同(复印件);
(四)支付参展费的银行付款凭证及参展费***或支出外汇认购展位的银行付汇凭证(复印件);
(五)海关出口额证明(2013年出口超4,000万美元或以上企业参展须提供且为原件)。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采取书面申报的方式。(企业申报纸质材料需一律加盖公章)
(二)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属地原则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申请,申请材料一式四份,其中二份由当地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在“项目拨付申请表”加具初审意见,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于2015年2月17日前上报市商务局、财政局。
***1:《2014广东省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项目企业注册登记表》
2:《2014年度广东省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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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市商务局 黄育斌 8222947
市财政局 何 聃 8239073
揭阳市商务局 揭阳市财政局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