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卡达16次终受法律制裁
近日,一个多次在收费站冲卡的汽车驾驶员被广宁交警截获,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11月9日19时40分,广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横山中队接到110指令:一台车号为粤HK0871号牌的大货车在长塘收费站拒绝交费、撞断栏杆后往怀集方向逃走,要求中队民警上路设卡拦截。
接警后,该中队指导员陈万潮、民警陈君炽立即驾驶警车在S263线广宁县东乡路段设卡伏击。过了约20分钟,发现嫌疑车辆从县城往怀集方向驶来,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截停。然而,当民警对该车司机黎X询问冲卡撞断栏杆一事时,黎X矢口否认,民警随即依法将其带回中队调查,并通知长塘收费站工作人员过来核实。在证据面前黎X不得不交待撞断长塘收费站栏杆以及事前曾在春水收费站冲卡达16次,撞断栏杆6条的违法行为。
通过民警对其进行了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黎X承认了错误行为,赔偿了长塘收费站及春水收费站的相关损失并补交过卡费。并写下永不冲卡的保证书。(通讯员 罗建彬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