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广福街道开展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培训会
为深入推进“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工作,促进辖区物业服务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规范运行和依法履职,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升街道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水平。近期,广安区广福街道城管办组织辖区业主委员会主任、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律师黄中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件》《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讲解了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的权益和日常物业管理纠纷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黄中华还根据广安市的一些业主委员会违法案例进行了解读,并仔细讲解了作为业委员会主任,不能借着业委会的名义,做违背业主利益的事情,而且成为业委会的一员不能想着在小区管理中捞好处,业委会主要就向物业公司反映业主正常的诉求,代表的是业主的利益,这个利益不是几家几户的利益,而是小区大部分业主的利益,业主委员会主要就是对物业工作起到一个监督的作用,业主遇到问题,物业公司不能解决,业主就可以跟业主委员会进行反映,业主委员会的存在是可以提高物业的服务质量,而且也能够降低物业管理成本,业主委员会还能够很好地调节业主和物业之间的一些纠纷,业主和物业公司或者是开发商那边出现一些纠纷,业主委员会就可以进行相应的调解,可以起到很好的沟通作用。
通过这次培训,不但提高了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的法律法规意识,也提高了社区干部和网格员调解物业纠纷的能力,也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学会了处理突发事件,也为广福街道各社区今年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审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