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召开实行河道警长制工作推进会
5月30日上午,市公安局召开了全市公安机关实行河道警长工作推进会。各县区分局主管局长、治安大队长及市县两级河长办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从实行河道警长制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体系、职责任务、河道警长制办公室设置和职能、工作措施等七个方面对《阜新市公安局实行河道警长制工作方案》及《关于设立三级河道警长和设置二级河道警长办公室有关事项的通知》进行了解读。随后,与会人员围绕《方案》和《通知》及相关内容进行了学习讨论,就河道警长和河道警长办公室设置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市政府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力支持公安机关实行河道警长和设立警长制办公室,介绍了全市实施河长制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同与会人员进行了分享,并回答了提出的相关问题。
会议最后强调:一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从服务于改革的大局出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加快确定河道警长人员,组建河道警长办公室;二要提高认识,统筹推进。各县区分局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制定科学合理的公开公示制度,将河道警长与河长同牌公示,设置公示牌,公布河道警长姓名、举报电话和职责任务等信息。三要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县区分局、相关警种部门要加强与河长制办公室、水行政主管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联合执法、案件移送、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实现打击涉水涉河违法犯罪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四要在侦办重大涉河涉水、涉环案件开展联动,建立会商制度,提高执法能力水平,为全市经济转型振兴创造良好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