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中共屏山县委直属机关工委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加强党的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研究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变动。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县直机关工委紧扣县委、县政府既定目标,深入学习贯彻******系列***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脱贫大攻坚、项目大推进、产业大升级”工作大局,以先锋服务行动为抓手,深化精准党建促精准扶贫工作,以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迎接党的十九大为主线,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突出夯实共同思想基础、提升服务发展水平、打造坚强战斗堡垒、锤炼担当有为作风、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全力推动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走前头、作表率,为实现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可靠保证。
二、部门概况
县直机关工委属于共产党机关,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体说明
2017年县直机关工委本年收入合计117.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18万元,占99.9%;上年结转结余0.11万元,占0.1%。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10.39万元,上升9.7%,主要是目标考核奖和人员工资增加。
2017年县直机关工委本年支出合计117.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18万元,占78.59%;项目支出24.88万元,占21.21%;年末结转结余0.23万元,占0.2%。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10.51万元,上升9.8%,主要是目标考核奖和人员工资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7.18万元,支出总计117.0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75万元,支出增加10.28万元,主要是目标考核奖和人员工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3.65万元,增长40.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29万元,占87.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9万元,占6.6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5万元,占2.43%;住房保障支出4.13万元,占3.5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77.4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24.88万元,完成预算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决算数为0.53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7.2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2.85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4.1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5.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公务接待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县直机关工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41万元,比2016年增加13.88万元,增长21.8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县直机关工委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县直机关工委共有车辆0辆,单位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 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3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测算还不够精确、全面;二是由于工作安排的原因,存在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项目资金使用“前松后紧”现象;三是受评价指标所限,部分项目效果无法量化,评价结果参差不齐。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测、预算绩效评价全过程,确保部门预算工作更加规范、科学。二是加大对预算执行进度的管控工作,定期通报部门预算进度,分析存在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尽可能避免预算执行“前松后紧”情况。三是加大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4.5 | |
目标管理(5分) | 4.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0.5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1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5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1.5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5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
宣传思想工作 | 6 | ||
组织工作 | 6 | ||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 4 | ||
统战群团工作 | 2 | ||
调研维稳工作 | 2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工委在职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水电费、接待费、维修费、会议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为保障工委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工委退休人员经费开支。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支付工委职工医疗保险。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屏山县委直属机关工委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