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其中公务编制共5人,局长在岗在编1名,局长(新调入)1名,副局长在岗在编1名,副局长不在岗在编1名,工作员1名。本单位聘请新工勤共有7名;
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改革信访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安排部署,坚持“努力减少存量、控制增量,力促积案得化解、非访得治理、社会更加和谐稳定”的信访工作价值取向,围绕工作重点,开拓创新、强化举措,扎实推进信访各项工作,努力构建“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信访工作新格局。
1、全年信访总量较2015年下降10%以上,来信来访总量控制在2000人次以内。
2、全年进京非访量控制在6人以内。
3、中、省、市督(交)办、挂牌督办案件办结率达到100%,初信初访办结率98%以上,息诉息访达到96%以上。
4、对纳入满意度评价的“三初”信件,力争满意度达98%以上。
二、部门概况
屏山县信访局属一级预算单位1个,为行政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225.1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25.1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25.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41.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7.91万元,医疗卫生2.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8万元,农林水支出40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移民维稳、息访息诉、办理省、市信访交办的重点案件办理等维稳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市民热线运行费、编外用工人员经费、信访公开电话费、案件办理费、无具体责任主体凝难诉求个案专项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春节及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北京、驻蓉维稳人员经费。
中共屏山县委群众工作局
屏山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