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66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规范报送我省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资料台账的通知》和《关于规范报送我省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资料台账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66
湖北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学习领会******系列***精神,进一步深入贯彻***、***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将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之中,推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二、整改目标
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压实,将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整改措施
1.坚决贯彻落实******关于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和中央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绿色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环境和资源保护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2.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将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之中,推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汉川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和中央一系列决策部署,始终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2.认真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严格考核问责,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强化了对关乎民生的空气、水、植被和耕地的直接考核,树立绿色发展的鲜明导向。
五、今后打算
按照中央和省里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持续做好监管工作,确保“长期坚持”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7年11月17日-2017年11月23日,共7天)向市环委会反映。
联系方式:0712-8295902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