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汉川市防雷装置安全检测的通告
当前,我市已进入雷电多发季节,为确保防雷装置正常有效,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湖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2019年度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通报如下:
一、检测范围
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依法必须安装的防雷装置每年检测一次,其中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场所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
二、检测机构
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必须由取得省级气象主管机构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开展。易燃易爆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必须由具备省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甲级)的检测机构开展。
三、责任与监督
为保证防雷装置的有效性,各防雷装置业主单位应当按要求自主选择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主动与防雷检测机构联系,协商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委托与预约事宜。
防雷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核定的范围内进行检测,并对检测报告负责;在检测过程中发现雷电灾害事故隐患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对于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雷电易发区的内的矿区、旅游景点的雷电灾害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要监督存在雷电灾害事故隐患单位完成整改,确保防雷安全。
对于应当安装防雷装置拒不安装;已经安装防雷装置拒不接受年度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气象主管机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违反上述规定,因雷击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公告。
汉川市气象局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