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鸭池乡人民政府2016年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屏山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1月16日,对屏山县鸭池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鸭池乡)2016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2016年财政财务收支基本情况
鸭池乡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反映,财政拨款收入3283.44万元(其中:年初预算684.82万元),支出1706.5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590.85万元、使用2015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115.7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57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92万元、项目支出结转1574.97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2016年度,鸭池乡政府基本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规定编制部门预算,预算编制的内容较为完整、准确,基本能够按照预算用途使用资金,2016年11月22日鸭池乡召开的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并批准了《屏山县鸭池乡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决议)。
审计结果表明,鸭池乡政府2016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政策法规的规定;决算编报基本真实、合规;在规范财务制度执行方面,先后出台了《鸭池乡政府差旅费管理办法》、《鸭池乡政府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鸭池乡人民政府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了收支管理、财务报账、公务用车、资产管理等要求,但执行情况一般。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财政财务收支方面
1.应缴未缴收入41400元的问题。
2.超标准发放考核奖15439元的问题。
3.违规抵扣涉农直补资金34908.62元的问题。
(二)资金管理方面
1.专项资金369365.29元超两年未使用的问题。
2.往来款清理不及时,涉及金额1414836.60元的问题。
(三)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方面
1.2016年鸭池乡没有单独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且部门决算报表与账面反映的三公经费数不一致的问题。
2.超预算支出会议费53098元的问题。
(四)重大项目实施管理方面,存在扶贫整村推进项目建设缓慢、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对上述问题,屏山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鸭池乡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
对应缴未缴收入41400元已在报告规定的时间内上缴县财政;对超标准发放考核奖15439元的问题已在发放2016年考核奖时予以扣回;对违规抵扣涉农直补资金34908.62元问题,乡党委、政府立刻进行纠正,已经明确相关村停止违规抵扣涉农直补资金并责令分管领导加强教育,确保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并对负责该具体工作经办人员进行诫勉谈话;针对专项资金369365.29元超两年未使用的问题,经查实该专项资金应用于整合建设办公楼,施工方一直未能完成工程结算报账,现已与办公楼建设施工方完善相关手续完成办公楼结算,乡财政所已对相关账务进行调整处理;针对往来款清理不及时,涉及金额1414836.60元问题,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教育警示基础上,正责令乡财政所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相关规定认真清理往来款;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并组织相关领导、乡财政所人员、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对重大项目实施管理方面,存在扶贫整村推进项目建设缓慢、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已明确具体分管领导牵头,项目村负责,同时责令村两委加大项目后期管护力度,确保项目实施后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