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一二级结构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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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8日发表
2013年度一级、二级注册结构
工程师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1号)要求,现将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础考试
注册工程师(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基础考试合格标准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注册结构工程师(含一级、二级)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80分)。
证书发放事宜请留意本院网站通知。
深圳市考试院
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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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04:23:1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