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力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2013年,市人社局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的人本工作理念,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贯彻落实市政府十件惠民实事,认真狠抓落实,促进就业。截至2013年11月底,全市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有1771人,提早超额完成省、市下达全年任务1730人的102.37%。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我市组成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的开展。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与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认真做好就业困难群体援助措施的落实。
二是入户走访调查,建立台账。通过每年全市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深入宣传发动,开展调查登记,了解真实情况,力促困难群体实现就业,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构建和谐社会。活动期间,全市开展“进家入户”摸查活动,实行“边摸底,边建台账”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对每一位“就业困难对象”进行确认登记,建立“一人一台账”,并列入到当地就业信息监测制度,为开展实名制就业援助工作打好基础。
三是建立帮扶机制,长效援助。在建立帮扶责任制度方面,通过依托我市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开展服务进门、一对一帮扶、送岗位***、送政策***等多种形式的援助行动,将每一位援助对象的帮扶工作落实到基层。指定熟悉政策业务、责任心强、善于与人沟通的工作人员负责接受就业援助咨询工作。发挥社区优势,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切实解决失业人员就业问题,特别是把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作为主要目标,组织社区党员干部与就业困难人员结成“再就业伙伴”,帮助社区每一名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通过接受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实现就业和创业。在建立援助长效机制方面,加大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和检查力度,确保国家、省、市、区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设立专门政策咨询窗口,为失业人员长年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同时通过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统筹兼顾,多管齐下,为就业困难对象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援助。
四是大力开展宣传,加强引导。我市紧紧围绕就业援助专项活动主题,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宣传及发放各类宣传材料、召开主题宣传日等途径,广泛宣传援助月专项活动内容,及时发布招聘信息,***报道各级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的创新措施,不断扩大就业援助活动的影响,真正做到政策深入人心、行为感动人心、成效凝聚人心,营造了全社会都来关心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