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公安局长宁县长宁镇人民政府关于县城牛落沱桥光明街天桥限制性通行的通告
为维护正常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县城牛落沱桥、光明街天桥实施限制性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因对光明街天桥进行安全检测,自2016年4月26日22时起至24时,允许行人观察通行;严禁其他机动车辆通行。 二、因对牛落沱桥进行安全检测,自2016年4月27日0时起至3时,允许行人观察通行;严禁其他机动车辆通行。 三、行人应服从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城管人员的指挥,严禁强行冲杆,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阻碍对桥梁进行安全检测。 希广大行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服从公安交警、交通路政、城管人员的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或不听劝阻强行通行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长宁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长宁县交通运输局 长宁县公安局 长宁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