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城乡四举措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充实机构人员,进一步明确责任。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原6人增至为,8人,学校、医院调解委员会由3人增至为5人,各村调解委员会由5人增至为7人,负责单位﹙辖区﹚的纠纷排查、纠纷信息上报、纠纷调解等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台账,进一步完善纠纷调解资料归档。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按照婚姻纠纷、土地纠纷、山林纠纷、经济纠纷等类装订归档;
三是完善纠纷调解奖励机制。村成功调解一件奖励20元,乡成功调解一件奖励40元;
四是对照目标,逗硬奖惩。按照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的原则,严格逗硬。﹙鼓城乡 唐福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