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指引鼓励相关企业建立超额利润分享机制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15日发表
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有关工作要求,近日,***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双百企业和科改示范企业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操作指引》。《操作指引》提出,鼓励商业一类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以价值创造为导向,聚焦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参考本操作指引,建立超额利润分享机制。
激励对象一般为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该岗位上连续工作1年以上,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重要影响的管理、技术、营销、业务等核心骨干人才,且一般每一期激励人数不超过企业在岗职工总数的30%。实施超额利润分享机制的企业,一般不在同期对同一对象开展岗位分红等现金类中长期激励机制。《操作指引》提出,年度超额利润分享额一般不超过超额利润的30%。(记者 周雷)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6 19:55:4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