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四次会议
12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黄正富主持召开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可红、刘忠杰,副主任孔炜、覃发树、赵琪、刘元海,秘书长谭兴忠出席会议。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张勇,市监委相关负责人,市法院院长黄志勇,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周治端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常委会第10次(扩大)会议精神,对市人民政府关于金沙江干热河谷攀枝花水资源配置工程可研阶段总体布置方案的报告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提出了建议意见,审议了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市十一届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的建议(草案),通过了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强调,全市人大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宣传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结合起来,持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不断增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上来。要抓实抓细会议明确的重点工作,制定贯彻落实方案,精心拟定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工作计划。要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履行立法、监督、决定等各项法定职责,更好服务全市中心大局。要全面加强人大及常委会自身建设,在思想、政治、组织、纪律作风、制度机制、工作力量、信息化等方面下功夫求实效,推动地方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再上新台阶。(记者 程桂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