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认定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陕工信发〔2021〕114号)、《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市工信发〔2021〕79号)要求,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在西安高新区注册纳税,符合《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5)中规定条件的中小企业。
二、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属地化(税收所在地)原则提出申请,上报相关资料,加盖企业印章,报所在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三、申报时间
各有关企业请于2021年4月28日18:00前将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报至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四、申报资料
1. 企业申请报告。内容反映企业概况、企业业绩和荣誉、企业在专精特新发展方向上的主要做法;
2. 《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1);
3. 2021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汇总表(***2);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审计报告(须单独提供每年的审计报告);
6. 与符合申报条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或证书;
7 . 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明;
8. 银行征信报告(4月1日以后);
9. 企业认为有助于申报的其他材料;
10.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3)。
申报资料应胶印简装,加装封面(***4),书脊处标明“XX市- XX区县(开发区)- XX企业”;申报资料双面打印后装订。申报单位所提供纸质资料要真实、清晰,申报资料要齐套完整,若提供资料内容不完整、不能辨识,将不予受理。
五、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相关材料,确保资料数据准确无误,对于资料弄虚造假的单位将纳入信用监管平台,严重者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市工信局坚决维护申请单位的合法权益,严禁任何中介机构以任何形式对申报项目进行包装,并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投诉受理单位:市工信局机关纪委,投诉电话:86786392。
六、联系方式
电话:88333711、81150306
邮箱:lizm@xdz.gov.cn
地址:都市之门A座1702室
***:1. 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
2. 2021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汇总表 ;
3. 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提纲;
4. 2021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册封面;
5. 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西安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5日
***1: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doc
***2:申报2021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汇总表.xlsx
***3: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提纲.doc
***4:2021年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册封面.docx
***5: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