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街老人院管理岗位和护理岗位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由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办事处筹备的珠江街老人院管理岗位和护理岗位外包服务项目现委托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确定本项目的供应商。
项目名称:珠江街老人院管理岗位和护理岗位外包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0809(职业中介服务)
采购单位: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何*** 联系电话:84943934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9****7359
一、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名称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元) | 服务单位供应商数量 |
珠江街老人院管理岗位和护理岗位外包服务项目 |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 | 225000.00 |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服务单位 |
具体内容及需求:安排1名老人院管理岗位人员、1名护理岗位人员。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规定:
1.1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按招标公告***格式要求提供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组成及相关要求: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书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三)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4)《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四)
(5)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五)
(6)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须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7)《投标申请函》(格式详见***六)
(8)投标报价表(格式详见***七)
(9)投标人结合《商务综合评分表》、《技术综合评分表》、《投标文件有效性评审表》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投标文件份数及装订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一正四副,正本需按要求每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需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密封,在密封袋上注明单位名称以及项目名称“珠江街老人院管理岗位和护理岗位外包服务项目投标文件”并加盖公章,密封袋封口上应加盖骑缝章。
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11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地点:珠江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地址:珠江西一路38号珠江街道办事处大院内)。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四、投标报价、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25000.00元。供应商报价超出本次项目预算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2.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0%的,必须出具详细的成本分析(包含项目实施各项工作的具体成本、人员费用、税费、利润等的详细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供应商未提供成本分析或者不能合理说明成本偏低原因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本次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3人组成,评委会负责全部的评审工作,任何人不得干预评委会的工作。评委会下设评标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记录评标情况等工作。
2、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单位进行投标文件有效性评审(见投标文件有效性评审表),然后对通过审查的单位进行商务、技术及价格评分。经评定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名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本项目综合得分满分为100分,由投标报价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三部分组成,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满分100分)=商务得分(40分)+技术得分(40分)+报价得分(20分)。
4、详细评审如下:
(1)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专家根据《商务综合评分表》、《技术综合评分表》对通过有效性审查的单位进行评分,评出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各评委的商务、技术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
(2)价格评分:
2.1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
2.2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投标产品含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时,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格=核实后的投标总价-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核实后的价格×6%;
2.3联合体参会政府采购活动时(允许联合体投标时适用),在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按照与价格扣除政策基本等效的原则,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有关扶持政策。(未在联合体协议中列明合同金额占用比例的不予价格折扣)
2.4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以提交的中小企业申明函为准)
2.5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6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7将评委会校核后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定义为评标价格。取各评标价格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格。各投标人的价格评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格/评标价格)×20
2.8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也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投标(若报价明显低于其成本(报价低于控制价80%以下),投标人应能作出合理说明)。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3)按投标人总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序的前3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制评标报告。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
该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取。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交付中标通知书当天一次付清,由招标代理单位开具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