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认定
《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我区辖区内各住宅小区已陆续开展业主意见征求工作,为了规范相关工作程序,便于各物业服务企业执行新办法,现就物业服务等级认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等级认定方式
各物业企业备齐等级认定相关材料,向区住建局申请等级认定,区住建局会同属地街道办,采取审查资料、现地查看等方式,对小区物业服务等级进行认定。
二、等级认定材料
1.灞桥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认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2.原西安市房管局或西安市灞桥区住建局盖章备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一份;
3.依据《西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制定的本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加盖企业公章,原件一式两份;
4.业主表决结果(征求意见表、调价公告),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一份。
三、有关要求
1.根据市发改委和市住建局要求,各物业企业调整后服务等级须与原《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中服务等级保持一致;
2.各物业企业调整后对应等级物业服务标准必须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长期公示,接受业主查询监督;
3.各街道办负责监督辖区物业小区调价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平稳进行,区住建局会同区发改委做好对小区物业企业政策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