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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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9日发表
根据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安市碑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碑林区财政局、西安市碑林区经济贸易局、西安市碑林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碑市监发〔2020〕27号)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我局制定了《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清理范围,对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清理。经清理核查,不存在涉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况,现将清理结果公示如下:
截止目前,我局共清理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78份。其中,以区政府或办公室名义起草的文件2份,本部门发文76份,均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和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况。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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