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财政局积极做好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
为深入推进代理记账行业“放管服”改革,持续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准入服务,切实做到便民,南沙区财政局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98号)及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22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
(一)备案前的准备工作。梳理2021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和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分支机构、以及已注册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代理记账机构和分支机构的名单,通过挂网公告、发送短信、发送电子邮件、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将开展年度备案的信息及时通知到各代理记账机构,并要求各代理记账机构严格按文件要求报送备案资料,认真办理备案手续。
(二)备案中的指导工作。要求企业于4月30日之前登陆“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向审批机关如实报送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等材料进行年度备案。在线下配备专人解决备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准确操作和填报。对临期仍未完成年度备案的代理记账机构通过一对一的电话提醒其按时进行年度备案。
(三)备案后的管理工作。下一步将加大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强化对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并开展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引导企业合法、诚信开展代理记账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