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东和牛头岗东南面农用土地发包招租公告
为配合南山镇的总体规划发展需要,出租人拟对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东和牛头岗东南面农用土地进行公开出租。
出租人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出租人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出租标的简介、租赁期限、租金底价、履约保证金及竞租保证金等
序号 | 标的名称 | 租赁用途 | 面积 | 单价 | 年租金 | 租金底价 | 免租期 | 递增 | 租期 | 付款方式 | 履约保证金 | 竞租保证金 | 竞租方式 | 公示期 |
1 |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东和牛头岗东南面农用土地 | 1.生态种植区建设(种养结合),并配有生态观光大道和户外停车场;2.不得在该地块从事污染环境、违法违规等生产经营活动。 | 47.8亩 | 600元/亩/年 | 28680元/年 | 28680元/年 | 六个月 | 每三年递增10% | 20年 | 租金在每个合同年度的首月内支付 | 一年租金 | 伍万元 | 公开竞价 | 5个工作日 |
注:①出租标的位置示意图详见***1,标的物仅用于生态种植区建设,并配有生态观光大道和户外停车场,如需结合高价值农作物进行种养结合,具体方案须符合农用土地有关使用要求,并经有关部门和出租人审核后方可实施。标的物整体出租,不分割出租。
②租期为二十年,租金在每个合同年度的首月内支付。履约保证金缴纳:中标承租企业或自然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指定账户中汇入全额履约保证金,金额为首年租金总和。租赁期满后,《土地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且双方无权利义务纠纷时无息退还。
③出租的土地无独立土地权证,本次出租的土地实际面积如与土地出租公告中公示的面积有差异,以实际可移交面积为准,实际可移交面积以最终签定租赁合同中的面积为准,不调整土地中标租金单价。
④土地出租时以现状交接,出租人不承担现状以外的任何义务。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前对租赁土地进行实地考察,并可就有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凡报名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拟土地范围、公示的面积并认可拟出租土地现状及招租要求,出租方对此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三、租赁土地用途
1、租赁期间,承租方须从事生态种植区建设,包括生态观光大道、户外停车场建设,特色农产品、花卉种植,如需结合高价值农作物进行种养结合,具体方案须符合农用土地有关使用要求,并经有关部门和出租人审核后方可实施。承租方不得在该地块从事污染环境、违法、违规等生产经营活动,一经发现,立即解除租赁协议,收回该地块,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究承租人的相关法律责任;因承租方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出租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承租方承担后果及赔偿责任。
2、本次所出租的土地没有办理独立土地使用权证,招租人对承租人只能以南山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名义开具相关证明,暂不提供任何土地、规划等文件资料。
3、租赁期间,出租人对承租人办理各种权证之事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但可按承租人的要求提供协助义务,承租人不得以此对抗承租方的合同义务。
4、承租人在承租期内经营项目若有涉及到消防、环评等须自行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并自行承担验收不合格的后果,且所有相关的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四、对承租人的要求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境内企事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不接受联合体。
2、参与竞租的企业应当遵守竞租活动的程序与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以他人名义交易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竞得;
(2)恶意串通或者通过行贿等违法手段谋取竞得;
(3)擅自放弃项目竞得资格、不签订租赁合同,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等担保、在项目实施中未按合同履约。
3、租赁期间,出租土地发生的水电、通讯、垃圾清运费等一切费用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应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依法诚信经营;做好消防及安全生产等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4、承租人必须在一年内(如遇重大自然灾害,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期)按相关标准完成生态种植区全部建设,包括生态观光大道、户外停车场、种植区的建设(示范图见***2),费用由承租人负责,小区内进行花卉、特色农产品种植,起示范推广作用,如不能按期完成建设,可视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有权收回土地,承租人须无条件交回土地。若上级部门有相关补助,出租人协助承租人申请。
5、除非征得出租人同意,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所承租土地,否则出租人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利用土地进行非法活动或实施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承租范围不得从事畜禽养殖,和对人身有安全隐患的养殖业。
7、承租人悬挂招牌、标牌或张贴广告等,应经出租人审核,报有关部门批准,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和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不得将招牌、标牌、广告等悬挂或张贴在承租范围以外的公用部位,更不得悬挂或张贴在他人有合法使用权的部位。
8、租赁期内,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人应无条件于60天内交还租赁土地。
9、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或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租赁土地等原因(非因出租人的原因)致租赁合同需要提前终止的,出租人应于出现上述有关事宜后及时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三个月内搬迁并无条件交还租赁土地。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并按相关拆迁补偿规定赔偿给承租人,出租人还需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给承租人。
10、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在土地上的投入花费属单方行为,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无权因此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
11、意向承租人应在土地出租公告截止前到现场查看租赁土地,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并就出租土地相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相关质疑须在出租公告截止前提出。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土地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土地现状及租赁要求,出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12、租赁期满,如出租人不再出租该土地,出租人应在租赁期满前60日书面通知承租人。如出租人继续对外出租该土地,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若承租人放弃该优先承租权,未参加竞租或参加竞租但最终未能中标的,承租人必须在租赁期满后45日内搬迁并将土地无条件按现状交还给出租人,清场期间按当月租金标准收取场地占用费。
13、竞租人须承诺完全接受本出租公告的全部条款,并自中标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14、其他未尽事宜见本项目《土地租赁合同》。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2019年3月14日8:30时起至2019年3月20日下午17:00时止。
六、竞租保证金和竞租报名方式
1、竞租保证金缴纳:本次竞租要求竞租人缴纳伍万元的竞租保证金。竞租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竞租保证金转入到以下银行账户,开户名: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佛山市三水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迳口分社,账号:8002***********61,竞租人须在汇款或转账凭证上注明本次竞租的项目名称(可简称为“牛头岗东南面农用土地竞租保证金”)。
2、竟租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竞租者,请于2019年3月14日8:30时起至2019年3月20日下午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南山镇侨新路18号佛山市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3室(联系电话:0757-87219613)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一)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原件(格式附后);
5、竞价保证金银行转账单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注意:保证金转出单位必须与竞租企事业单位名称一致)。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二)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承诺函原件(格式附后);
4、竞价保证金银行转账单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注意:保证金转出单位必须与竞投人名称一致)。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由竞租人签名并加盖指纹。
七、竞租方式
本次招租采取公开叫价(年租金每轮在底价的基础上按百元整数倍递增叫价),以价高者得的方式进行招租。
八、竞租时间和地点
拟定竞租时间为2019年3月21日(周四)上午10时50分,竞租会场设在佛山市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竞租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场。
九、其它
1、竞租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信息能及时通知竞租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2、参照《三水区南山镇公有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南府发[2016]12号)规定,若本次不足2人申请租赁的,由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核准后,再交由镇交易中心重新发布招租信息,重新组织招租。如二次公开招租仍不足2人申请的,则可与唯一意向人直接签订租赁合同。
3、中标承租人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生效后,竞租保证金无息退还,逾期不签不缴即视为中标方自动放弃,同时将中标方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重新组织招租。非中标者所交竞租保证金于竞投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予以退还。
4、中标竞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竞租保证金;视情节轻重,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我镇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出租单位签订合同的;
(2)将所中标的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出租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出租标的位置示意图
2.示范图
3.土地租赁合同范本
4.承诺函
5-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2.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4日
***:***(东和牛头岗东南面农用土地发包招租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