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海水池塘和工厂化养殖升级改造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全市海水池塘和工厂化养殖升级改造,提高海水养殖尾水处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市渔业发展优势,加快渔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现代渔业持续健康发展,海阳市将实施海水池塘和工厂化养殖升级改造示范项目。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为引领,以提高现代渔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着力推动海水池塘和工厂化养殖升级改造,带动我市现代渔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动我市现代渔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项目申报内容
(一)项目内容
海水池塘和工厂化养殖升级改造示范项目扶持海水池塘、工厂化养殖、育苗升级改造,重点扶持集中连片的池塘和工厂化的尾水处理升级改造,要求尾水达标排放。
(二)扶持资金:每个示范项目补助设备和工程总投资的70%,每个项目扶持资金不超过120万元。
三、项目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持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海水池塘和工厂化养殖发展基础,发展潜力大,具有明显示范带动作用。池塘要集中连片,面积200亩以上;工厂化养殖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或育苗水体2000立方米以上。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
海阳市辖区内渔业企业、渔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渔场。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编报项目申报材料(祥见***),并按规定时间将申报材料上报至海阳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三)审批程序
1、资格审查
对项目上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参加评审论证。
2、评审论证
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候选项目进行评审。
3、择优确定
按照评审结果,择优确定项目。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申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密切协调配合。相关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全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项目申报、组织实施、技术服务及考评验收等工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补助资金落实、拨付和监管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工作督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成效。
(四)严格考评验收和考评。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任务,向市海洋与渔业局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和考评,出具相关意见。
(五)认真编制项目申报书和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统一采用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一式6份)。请于6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附WORD电子文本)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渔业科。
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联系人:李春猛,联系电话:0535-3236161。
***:海水池塘和工厂化养殖升级改造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海阳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2020年6月12日
海水工厂化养殖环保升级改造示范项目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