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采取三项措施强化非税收入年终对账工作
2008年,全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全面升级。为确保我区各单位非税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数额准确无误,区财政局采取三项措施,强化年终对账工作:
一、做好财政票据对账工作。规定各单位2008年领购的财政票据,必须于2008年12月31日前到财政部门对账,对已用过的票据,及时验审核销,未使用的票据,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二、加强财政部门与代收银行对帐工作。通过对帐,及时纠正差错,确保代收银行报送数据与省财政厅下传的数据相一致。
三、加强财政部门与执收单位对帐。我区有非税收入的行政事业单位127个,其中,中小学校78所,其他行政事业单位49个。为确保各单位上缴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准确无误,财政部门及时下发对帐通知,要求各单位必须将本单位全年非税收入上缴数额与财政部门下发的对账单相核对,并于1月10日前将对账情况报送区财政局。通过对账,及时调整对帐过程中发现的差错,确保各执收单位上缴财政专户资金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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