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环保分局对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开辟绿色通道
河口环保分局积极落实市局提出的“环保服务年活动”和区委、区府发展软环境建设要求,对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开辟“绿色通道”。
一是制定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的工作程序,设立建设项目专办窗口,配备专职人员,提供项目咨询、申报、受理、审批、送达全程服务。
二是建立项目全程负责制,提前介入,将现场核查与项目材料审核相结合,并在窗口安排专人,协助项目单位完成申报工作,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由法定的60日,缩短为30日;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由法定的30日,缩短为10日;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由法定的15日,缩短为5日。
三是重点项目,特事特办。坚持做到一般事情快办,对于手续齐全又符合环保要求的立即受理,实行限时办结制,保证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凡按规定由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派专人与企业一同到上级环保部门协调办理。三是对不同规模、不同环境影响程度的项目区分对待,分级管理,对规模小、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影响小的非敏感项目,依法简化审批手续。
四是建立部门协调沟通长效机制,及时全面、准确了解项目相关信息,加快环评审批办理进程。
五是制定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办事指南,通过网络、政务公开牌等形式,扩大公示途径,细化公示内容,提高服务水平。
六是认真履行环保承诺,严格审核,依法审批,严控新增污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