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检察院专项监督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药安全犯罪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关秋实,通讯员陈凌洁)日前,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按照高检院和省检察院工作部署,市人民检察院从3月开始至12月,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
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的内容为刑法分则第六章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全部犯罪,及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以及第八节中与危害食品药品有关的虚假广告犯罪、非法经营犯罪。针对立案侦查少、情节严重或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重点监督。
市检察院开展专项监督以来,加强全市检察机关协调配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形成打击合力;建立了重点案件报告制度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与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定期会商,及时通报阶段性情况,建立完善案件移送标准、程序;积极梳理排查监督线索,通过了解前案情况、查询“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等,核查相关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