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出台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实施意见
近日,中共利津县委、利津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利发【2012】10号),对今后一个时期全县老龄事业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提高社会养老保障水平。提高老年人养老和医疗保障水平、社会福利水平和救助水平和医疗保健水平。二是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扶持力度,全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社区整体建设规划。三是发展老年文化教育事业。加强老年文体设施建设,将老年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共设施建设规划,大力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教育活动。四是加强老有所为管理服务。立足于服务黄蓝两大国家战略的实施,坚持自愿和量力、社会需求同个人志趣相结合的原则,以建设老年科研实验基地为重点,鼓励老年人开展多种形式的老有所为活动。完善老有所为工作机制,鼓励老年人“二次创业”。五是构建老年人权益维护网络。加大老年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检查力度,形成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环境。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服务组织和法律援助组织,保证老年人就地、就近、及时得到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援助。六是完善老龄事业发展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推进机制、加大投入力度、营造良好环境,保障老龄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