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强化政绩考核保障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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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为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教育综合督导的实施意见,深化和加快教育改革,河口区将乡镇党委、政府及区直有关部门教育责任落实情况和党政领导抓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政绩考核,为促进全区教育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考核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年度《督导评估实施细则》,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共同组织实施,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区考核为“优秀”的乡镇及区直单位,予以通报表彰,作为上级党委、政府考核乡镇及区直部门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之一及今后对其提拔和使用的一项重要依据。经考核定为“不合格”的乡镇和区直部门,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其主要领导本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不得被推荐、评定各级先进个人。考核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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