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建立首批县级药械安全性监测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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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利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利津县卫生局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县第二人民医院、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综合服务站等5家单位为首批县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站。
县级监测工作站的职责为建立健全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监测制度,完善监测网络,配备专业人员,积极开展药械安全性监测信息的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价工作。监测工作站的建立标志着全县药械安全性监测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对于充分发挥各监测工作站的技术优势,优化监测网络体系,加强报告质量控制,提高信息收集、利用和安全预警能力,为药械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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