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创新实施困难学生营养餐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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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为解决我区贫困家庭学生日益突出的用餐问题,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自今年起,按照小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生、高中生每人每年1250元的标准实施营养餐补助。补助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及因其他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贫困在校寄宿学生。资金划入学生校内“一卡通”个人账户,专项用于就餐等生活费用。2016年,共救助困难学生343人,发放补助金42.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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