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积极贯彻落实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会议和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
4月21日,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会议和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召开后,利津县积极贯彻会议精神,将会议部署事项落实到位。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一是进一步削减行政权力。组织开展取消下放情况“回头看”,研究解决基层“接不住”、运行不畅等问题,防止“中梗阻”,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二是健全完善政府管理方式。与权责清单搞好衔接,集中组织修订完善部门“三定”规定,调整部门主要职责,在现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内,优化整合内设机构,提高行政效能。
二、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搞好调研。与县法制办一同深入到各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调研,真正摸清底数,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外出学习。赴青岛胶州市和济南商河县学习其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三是形成方案。以“整合规范执法主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为重点,按照“依法依规,分步实施”的思路,拟定了《全县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努力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三、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一是落实事业单位改革相关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结合工作实际,拟定我县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二是深化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继续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推进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健全制度、强化考核,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运行。
规范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一是严控增量。继续坚持机构撤一建一,编制总量内调剂,强化用编进人计划管理,从严审批机构编制,近期将对主要职责消失、工作任务不饱满或没有工作人员的“僵尸”事业单位进行清理。二是创新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探索新的用工机制等改革措施,有效减少编制需求。全面推进出入编手续网上办理,定期报送实名制数据。三是强化督查。今年,将围绕简政放权、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控编减编等重点工作开展事项督查,推动改革措施落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