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异地伤残法律援助抚心灵
本网讯(敖昌平):“我的事能办到这个结果出乎我的预料,我非常满意并真城感激家乡的各位领导”,这是高桥乡太阳村农民胡兆林现在时常说的一句话,因为他的命运在11月中旬又一次发生了改变:一次性获赔伤残赔偿金41203元,23500元的后续整容治疗费已得到报销,并从今年11月份起以后每月将领到997元的伤残津贴。
赴河南务工伤残四级。我县高桥乡太阳村农民工胡某于2007年初赴河南务工,与河南省禹州市万帮劳务公司签定了《农民工劳动合同书》,之后被派到平禹煤电公司六矿从事井下采煤工作。当年4月30日他在井下采煤作业时不慎挖到瞎炮,导致炸伤双眼及右母指,事发后该公司紧急送往平煤集团总医院治疗,出院后河南省平顶山劳动局确定为工伤,今年2月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四级。
赔偿一波三折让他心寒。出院后禹州市工伤保险基金核算部门只为胡核算了15000元补助金,双方数次交涉未达成协议。今年7月份胡向河南省平顶山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重新核算工伤待遇,该委员会以不属于职工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为由下达了不予受理的通知书。赔偿金落实不到位、后续整容治疗费没着落、还要结婚养老等使胡感到以后生活无望。
法律援助为他冬日送暖。 县委县政府获悉后,迅速召集高桥乡政府、县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由5人组成的工作专班赴河南维权,县司法局派出资深律师赵家军同志全程提供法律援助,到达禹州市后赵家军迅速查阅调取了相关资料,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对胡的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无工期间生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逐项进行了核算,共计达四万多元,同时依据伤残津贴按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75%计算,算出以后每个月要为胡支付997元的津贴,考虑胡以后生活平禹煤矿同意了律师提出的面部整容治疗请求。各项赔偿资金现场全额支付给他,11月份胡在河南省人民医院进行了整容治疗,治疗费用已由相关单位全额报销。
据统计,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2 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793 件,受援人数达110 人。其中办理了农民工工资兑付、异地伤亡赔偿等案件达25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达2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