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四心做好少年审判工作
一是用真心对待。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未成年人坚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以真诚的情怀、和缓的语气推心置腹地与犯罪未成年人沟通交流,以案释法,让他们敞开心扉,相信法律,相信法院,相信法官。
二是用爱心感化。经常与未成年犯的家人、老师见面,深入了解未成年犯的家庭情况、个人成长、道德品行等情况,从而分析他们的失足心理,找准感化点,有针对性地选择审理方式,满怀一颗爱心,从他们的生活起居、心理变化等方面去感动他们,使他们在心灵上对犯罪后果有所触动,从而自觉反思自己的违法行为。
三是用细心关怀。像对待自己的家人一样,将心比心,在交流过程中,细心观察他们的性格和一举一动,避免尖锐的语言,对有心理挫伤的未成年犯定期进行回访,鼓励他们多学知识,让他们感受到自己并没有被这个社会遗忘,营造感受“人人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人人关注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社会氛围。
四是用耐心教育。在庭前、庭中、庭后,耐心听取未成年犯的陈述,积极引导公诉人、辩护人从各自的职责出发对未成年犯的启发和疏导,对未成年犯分发常见法律法规手册,将普法教育走进校园、走进社区,突出教育挽救功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其幡然悔悟,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