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港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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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2020年高港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是多少? |
信息来源:高港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11-26 |
答:根据《市政府关于公布泰州市所辖各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泰政发〔2020〕88号)文件精神,高港区执行标准为55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为275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27500元/人,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助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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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22:01:2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