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口区委办公室区信访局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区委办公室、区信访局面向全区公开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人数
本次拟考选4名工作人员,其中区委办公室3名(行政编制1名、事业编制2名),区信访局1名(事业编制岗位)。
二、报名条件及范围
1、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作风严谨,清正廉洁;办事能力强,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对计算机管理和操作有一定的专业水平。
2、性别,男,3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现为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股级以下(含股级)正式在编人员,教师除外;参加工作时间满两年。报考公务员岗位的需具有公务员身份;报考区信访局岗位的,全区政法系统熟悉信访工作的人员优先。
3、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
4、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5、身体健康。
三、考选步骤
1、报名(3月22日24日)。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登记》(一式二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同底版正面彩色免冠照片2张。报名地点:区委办公室秘书室(区党政办公楼305房间,联系电话:3661040)。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2、资格审查。根据本次考选有关规定,由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3月27日)。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等方面的能力。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面试(3月29日)。笔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被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考察成绩占总成绩的10%。
6、录用。考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拟录用人员试用期半年。
四、组织领导
由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本简章由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河口区委办公室
201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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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9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