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三项措施保障今冬城镇供暖
今年取暖期临近,县政府关注民本民生,抢先抓早,及早安排,积极采取措施保障供暖效果,确保百姓能够过上一个温暖的冬天。目前,全县12家供暖企业已累计投入资金906.8万元,对锅炉、附属设备和外管线等进行维修改造,共改造外管线8000多延长米,新增联网面积8万平方米,储备用煤5万多吨。
加强指导,大力推动供暖企业整改步伐。县政府加大对供暖企业的检查和指导力度,抽调技术人员组成专业队伍,对城镇12家供暖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指导,并因企制宜,对各家企业提出了科学具体的整改方案。通过检查指导,有力推动了各家企业进行设备更新改造、锅炉检修、管线打压、管网改造等项工作。目前,全县12家供暖企业锅炉及附属设备改造维修已全部结束,新上15吨锅炉2台、10吨锅炉1台,改造外管线8000多延长米。
成立机构,进一步加大对供暖企业的监管力度。县政府成立临时供暖法庭,负责取暖期用户与供暖企业间矛盾的调节和责任裁定工作。进一步强化供暖办职责,责成供暖办依据供暖管理细则加强对供暖企业监管,***掌握室温监测点情况,并与临时供暖法庭配合,有效规范供采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在取暖期内,供暖办将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为市民和供暖企业提供服务。同时,出台了奖惩办法,对今冬供暖效果好的企业,县政府将予以一定的奖励,对效果不好、群众反响强烈的供暖企业,将强制予以收购。
进一步明确了用户与供暖企业的责任义务。制定出台了《岫岩满族自治县城镇供暖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用户与供暖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各供暖企业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向取暖用户依法合理收费,签订供暖协议,及时高效做好供暖管线安装,备齐备足供暖用煤,安装检查好供暖设施,要保证用户室内温度在采暖期内不低于16℃;做好供热设施的检修、维护工作,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和稳定供暖。取暖用户根据确定的取暖面积、费用到所在的供暖单位交纳取暖费,供暖单位及时开栓供暖,同时对于提前交费供暖户,减免一定比例供暖费。另外,为照顾弱势群体,县政府还给予适当减费和免费等照顾,使他们不为冬季取暖发愁。